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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

tibetian-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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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是從公元七世紀開始傳播於喜馬拉雅山區和中亞地區的佛教傳承之一。藏傳佛教包含著極為豐富的內容,從世界上最完備的顯密宗典籍到無數高僧大德的論述著作。歷史上,信仰藏傳佛教的主要是西藏人和蒙古人,但從本世紀開始,特別是自五十年代末大量西藏人被迫流亡世界各地以來,藏傳佛教也隨著傳入世界各地,並正在成為一個跨越國家、民族的世界性宗教。藏傳佛教的價值正在越來越獲得世人的重視和肯定。除了西方世界,藏傳佛教還在台灣和東南亞獲得蓬勃發展。
在佛教傳入之前,西藏盛行原始宗教–苯教。西元七世紀,吐蕃贊普松贊干布在他的兩個妃子尼泊爾墀尊公主和大唐文成公主的影響下,信奉了佛教。松贊干布又派吐、彌桑布札等人到印度學習梵文,吐彌回藏後,仿梵文造藏文,並翻譯一些佛經。雖然松贊干布大力提倡佛教,並以佛教十善法治國。但在他之後,一直到八世紀初,佛教並沒有太大的發展。

西元八世紀時,藏王赤松德贊迎請印度僧人寂護、蓮華生等到西藏傳播佛教。佛教慢慢與西藏文化相結合而形成具有西藏地方色彩的佛教。公元第十世紀朗達磨王在位期間,大肆毀佛,但不久佛教即告復興,在藏西和藏東宏傳;印度和西藏學者又忙著翻譯佛經。隨著西藏佛教學者增多,入藏的印度學者逐漸減少。

因此,在西藏佛教的後期,就脫離印度佛教後期宗派而獨立發展,雖然它仍保留佛法的基礎。就其核心思想而言,西藏佛教從未在西藏僧人手中遭受更改或增加。他們的論疏都有明顯標記,為了權威起見,他們都會引用佛陀的主要教法或印度學者的著作。因此,如果認為西藏佛教有別於原始的印度佛教,或把西藏佛教稱為喇嘛教,這是不正確的。

藏傳佛教前弘期

在西藏歷史上,佛教前弘期是指第三十三代國王松贊干布,在公元七世紀將佛教從印度傳入西藏,到公元十世紀藏王朗達瑪毀佛之間弘傳佛教的歷史。

在西元八世紀時,第三十八代藏王赤松德贊即位後大力發展佛教。他迎請印度著名的僧人寂護和蓮花生大師入藏弘法,兩位大師興建了西藏第一座院桑耶寺,並且剃度了西藏最早的七位出家僧眾,史稱「七覺士」。之後,赤松德贊繼續派人到印度迎請佛教僧人,同時派人到印度學習,主要是翻譯佛教經典和傳授印度佛教的教法。

佛教在藏區發展到另一高峰是在第四十一代藏王赤熱巴堅(又名:赤祖德贊)的時候。赤熱巴堅篤信佛法,大量聚集印、藏譯師建立譯場,統一譯名。他為了統一翻譯佛經名稱,進行了三次西藏文字的規範化運動,同時又規定譯例,校訂舊譯的佛典和新譯的顯密經論,為了避免散失並將所校譯的經典編出目錄。赤祖德贊在拉薩河下游東岸創建烏香多寺,又命每七戶居民供養一名僧人。史家將他和松贊干布、赤松德贊並稱為「祖孫三法王」。

赤熱巴堅之後,朗達瑪即位。朗達瑪實行禁佛運動,徹底毀棄佛教。這次法難時間並不是很長(公元八三八 ~ 八四二年),但是對藏傳佛教的打擊是非常沈重的,讓西藏陷入近百年的「滅法期」。

藏傳佛教後弘期

朗達瑪滅佛之後,不久被拉龍白多射殺身亡,吐蕃王朝也隨之覆滅,整個藏區分崩離析,而進入群雄割據的時代。直到公元十世紀後半期,佛教才重新得到恢復和發展。一般史家將朗達瑪滅法近百年後,從多康再復興發展的佛法稱為「佛法後弘期」。

據說當朗達瑪滅佛之時,有三名出家大學者逃到西藏東部多康地區。後有個青海宗喀德康地方的藏人,跟隨這三個人出家,他就是西藏後弘期的著名人物喇欽•貢巴饒賽。喇欽出家以後就在安多藏族丹底地方授徒傳教,後來丹底成為安多地區的一個佛教中心。

西藏著名的大譯師洛欽•仁欽桑布,他連續出國多次,向印度的七十五位大師學習,並請來許多印度克什米爾等地的佛教大師到阿裡古格會同譯經。

藏傳佛教史上把他當成一個界線,他之後翻譯的密宗經典叫做密續「新譯派」,而把他之前翻譯的叫做密續「舊譯派」。

阿底峽尊者是藏傳佛教後弘期迎請入藏的偉大的大師,他入藏之後主張修持大乘佛法,應該先顯後密,對西藏佛教發展的歷史上的有重大的貢獻,後人尊稱為「覺窩傑」即佛尊的意思。他主要的貢獻可規納二點,就是教理系統化和修持規範化,對以後的西藏佛教影響巨大。

由此西藏形成了四大傳承或宗派。

最早在西藏出現的佛教密宗傳承學派被稱為“寧瑪”。

然後後弘期(新譯)又形成了多個不同的宗派:

噶當:開宗者為阿底峽尊者 (後傑宗喀巴重整發展,形成了”格魯”)
噶舉:開宗者為瑪爾巴譯師(1012-1099)
薩迦:開宗者為昆貢卻嘉波(1034-1102)
格魯:開宗者為傑宗喀巴(1357-1419)
覺囊:開宗者為喜饒堅贊
希傑:開宗者為瑪吉拉準

藏傳佛教的特點

(摘錄自 得榮•澤仁鄧珠『藏族通史』)

世界佛教三大體系中,藏傳(藏語系)佛教具有兩大特點:

第一是完整、系統第繼承了佛陀的教義。藏傳佛教是屬於大乘佛教,但從未輕視排擠小乘佛教。正如佛教格魯派祖師宗喀巴洛桑扎巴所教誨:「一切教乘並行不悖,一切佛言均屬教誨」。

第二,藏傳佛教吸收了佛陀教義的精華:即密法(顯宗、密宗)和性空正見(中觀派)。

藏傳佛教中的任何教派,都是佛祖釋迦牟尼教義的正宗繼承或完全繼承,而不是藏族人的創新,更不是什麼「喇嘛教」,也不是什麼紅教、白教、花教、黃教。其理由為:

第一,藏傳佛教因各種因素形成眾多教派,因此,很多人認為教派之間在教義、教軌和佛教經典、教理等方面有著根本的,甚至是水火難容的區別,這完全是誤會。佛教無論是那種教派,其根本的教義都是佛祖釋迦牟尼宣講的原始思想,並未另立他說。釋迦牟尼的佛說部《甘珠爾》和他的弟子們對佛祖教義的論部《丹珠爾》兩大佛教是佛經所有教派的共同根本經典。

佛教有顯宗和密宗之分,其中顯宗只有傳承之分,教理無新舊之分,只有大乘密教有新密、舊密之分。舊密是公元8世紀時期由蓮花生講授的金剛乘,出現了王、臣、妃、覺士等25位大德。
新密是由公元10世紀仁青桑布大譯師以來翻譯的佛經。出現了扎納古瑪熱、魯欽桑吉益西、蘇欽釋迦迥乃、蘇瓊西繞扎巴、楚普巴釋迦森格等人,他們極大地弘揚了新密法。

律藏是公元8世紀由大堪布惜瓦措(菩薩薩埵)來藏,藏地出現七人出家為僧開了聖法律儀之先河。後來的拉欽貢巴繞色及其弟子魯麥次稱西繞等十人授戒後代代相傳,稱下路律儀或戒師傳承。
阿裡古格拉喇嘛•益西沃請印度班智達法護(為善護)、德護和智護等三護受近圓戒,並傳授律儀後代代相傳,傳出上路律儀。

綽普巴降巴貝邀請克什米個大托本僧釋迦師利到衛藏,給堪布降秋多吉等11人授了近圓戒,後給薩迦根噶賢贊(薩班)授近圓戒,這一系統稱班智達欽布傳承。上述“三大律儀傳承”是佛教新舊各派的根本和依據。也就是說,各教派的顯宗密宗和律藏都是同源。

第二,佛教各教派的名稱,寧瑪派是根據傳承時間的先後得名;薩迦派、達隆、止貢、竹巴等噶舉派和甘丹派(格魯派)則是根據主寺所在地而得名;噶瑪噶舉派等是以祖師姓名而得名;噶當派(大圓滿派、大手印派)和希解派則以判教學說而得名。也就是說,各教派僅僅是各傳教上師的實踐和引導弟子的傳承不同而逐步形成了不同名稱的派別而已。其根本教義是一致的,都是佛祖釋迦牟尼的教法。

因此,在許多現當代的史書、文章中將藏傳佛教稱之為黑教(苯布派)、紅教(寧瑪派)、白教(噶舉派)、花教(薩迦派);黃教(格魯派)等稱謂既不準確,又不嚴肅,應當糾正過來,呼其本來教派名稱。

第三,有些人稱藏傳佛教為「喇嘛教」。是否它不是佛陀所宣講的教義了,或佛陀的教義已被藏族喇嘛們參雜修正之嫌疑。這是非常大的誤會和錯誤的看法。事實上,藏傳佛教的所有教派的根源,即顯密教義,首先由釋迦牟尼所說,其後由印度大學者們對顯密要義以清凈正理,解說敲定。最後由具有菩提心的藏民君臣和無數先輩譯師們,放棄富裕的物質享受,甚至置身家性命於不顧,歷經千難萬險,像流水般一次又一次不斷地湧向印度和尼泊爾以及漢地等地,依止有口皆碑的飽學大德,以己樂而樂師、求取教誠,聆聽經義,並翻譯成藏文,以這些耳提面命的經典為根本依據,進行聞、思、修學,根本不存在與此相左的藏族喇嘛杜撰的教法。

無論佛教的那一派,一旦教義上有所質疑或需要勘驗時,即便一字之差,都得從佛經或印度佛教大德的著述中尋求正解。

匯集整理主要參考資料:
1. 藏傳佛教簡介
2. 得榮•澤仁鄧珠『藏族通史』